根据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崇明区卫生人才发展激励的实施办法(2023-2025年)》(沪崇卫〔2023〕27号)相关规定,现发布2023年崇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目录,符合以下专业的执业医师(需取得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经本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录进编后,可按规定享受“紧缺急需人才招录激励”:按医学类学历层次(本科、硕士、博士)分别给予6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激励。
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
单位范围 |
急诊医师、ICU医师、医学影像医师(超声)、麻醉医师、病理医师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十院崇明分院、区第三人民医院、新华医院长兴分院 |
儿科医师、妇产医师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十院崇明分院、新华医院长兴分院 |
康复医师、精神科医师 |
十院崇明分院 |
康复医师 |
区第三人民医院 |
精神科医师 |
区精神卫生中心 |
呼吸科医师、感染科医师 |
区传染病医院 |
中医医师、口腔医师和康复医师 |
18家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