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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建设

发布日期: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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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上午,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出席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市长培训班学员论坛时强调,创建创业型城市是做好就业工作的新增长点,也是城市管理者面临的新课题。要把握机遇,把握目标,把握任务,把握重点,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培育良好的创业环境为重点,扎实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建设,努力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尹蔚民说,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11个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落实文件精神,在各地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署了全国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创建创业型城市既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客观要求,又是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必由之路,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此项活动,意义重大,作用深远。
    尹蔚民强调,扎实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建设,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培育良好的创业环境为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创业热情和积极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努力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要把握机遇。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最近,又制定出台了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创业活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迅速崛起,成为国民经济中最有活力、最具成长性的发展群体。当前,创建创业型城市正当其时,不仅有法律保障、政策激励,也有较好的基础。希望82个城市在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中,把握机遇,加快创建步伐,不断探索和总结成功经验。
    要把握目标。要通过创建活动,使城市创业政策和体制环境不断改善,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创业机会增多,创业活动比较活跃;创业产生比较好的效果,对经济发展和就业增加有较高的贡献率。要通过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带动全国创业氛围的形成,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人数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制度和政策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要把握任务。创建创业型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五个体系”,包括创业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五个体系”建设。更加注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按创建方案的安排,完成创建任务。更加注重创业政策的完善和全面落实,更加注重劳动者创业意识的培养和创业能力的提升,着力形成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使每位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都能够参加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创业能力。
    要把握重点。要及时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大力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复转退伍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形成广大劳动者踊跃创业的生动局面。
    尹蔚民最后要求,创建创业型城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摆在就业工作突出的位置,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主持了学员论坛。7位创建创业型城市领导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全国73个创建创业型城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论坛。来自27个省、自治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管厅长、82个创建城市的劳动保障局局长受邀列席了学员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