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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制定十条政策措施激励各类人才投身灾后恢复重建

发布日期:200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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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步伐,激励各类人才积极投身重建美好家园,绵阳市人事局从恢复重建工作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出发,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下发了《大力开辟人才绿色通道激励各类人才积极投身灾后恢复重建的十条政策措施》。
    一、重灾县(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专业人才,不受单位经费性质限制,直接办理调(流)动手续。
    二、根据人员伤亡和编制空缺情况,及时为重灾县(市)招聘一批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急需的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考核招聘。
    三、根据重灾县(市)灾后恢复重建的需要,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重灾县(市)工作,为重灾县(市)招募一批“三支一扶”志愿者和农村特岗教师。
    四、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引智部门支持,帮助受灾县(市)引进国外专家和项目,为灾后重建提供更多的国外智力支持和资金扶持。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中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适当提高;适当增加重灾县(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六、重灾县(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参加 重灾县(市)恢复重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申报晋升初、中级职称时未参加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考试未达标的,可 “先评后考”,免收评审费、答辩费和证书办理费,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门评审会进行评审。
    七、对志愿到重灾县(市)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可提前半年,免收初定费和办证费;对自愿调到重灾县(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岗位限额限制。
    八、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限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各类专家的评选。
    九、组织各类专家服务团赴灾区开展地质、医疗卫生、卫生防疫、动物防疫、农技推广、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义务教育、特色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十、对因地震丢失的各类初、中级职称证书,简化补办程序,随到随办,高级职称证书及时向省人事厅申请补办,免收补办证书费;在北川县人事局没有固定办公场地前,代办职称评定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