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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个性化培养指导意见出台

发布日期: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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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知网讯 为全面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人才个性化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
   《指导意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明确提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目标管理,注重实效;实践锻炼、岗位成才;分工负责、统筹安排。二是明确了以岗位锻炼、实践培养为主的17种培养措施和相应的落实责任部门。三是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培工作的三级组织管理、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估模式。
   《指导意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文件,对具体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人才个性化培养方案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才办、各部门和高培对象本人要在意见指导下,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努力做好高培方案的落实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