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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提供人才支持

发布日期:200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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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为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提供人才支持。就相关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
    开展人才对口支援  组织专家提供服务
    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确定的对口支援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四川、甘肃、陕西等省受灾地区,制定人才支持专项援助计划,建立对口支援机制,尽快形成人才对口支援的格局,并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对口支援的总体部署;要真正做到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提前考虑人才需求,同步安排人才项目,全程提供人才服务。
    有关负责人强调,对口支援的19个省市要根据灾区需求,统筹安排好各类人才支援项目。积极组织教育、卫生、科技、农业、文化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赴灾区对口服务;分期分批选派专家到灾区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活动,帮助解决规划建设、生态修复、灾民安置等亟待克服的工程和技术难题。
   “各级人事部门要根据灾区重大项目、重要专业技术课题需要,及时组织专家为灾区提供咨询指导、技术开发、项目合作、人才培养等服务。”有关负责人透露,3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每年组织高级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团,分赴川、甘、陕3省重灾区进行技术咨询服务,服务内容根据当年灾区需求确定。
    为灾区单独招考公务员  简化事业单位招聘程序
    有关负责人说,对于灾区补充担任科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可进行调任。调任的条件、对象、程序等,由有关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商灾区各地市州确定。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为灾区单独组织考试;在招考中,可对招考程序进行调整,考试科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录用时,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报考者,可予以政策倾斜。
    同样,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也可适当简化程序。在人员符合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的情况下,公开招聘可不进行笔试,采用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对灾区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可采用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应聘者,可优先录用。
    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有关负责人透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面向灾区公务员,举办突发事件应对、城市规划、卫生防疫、农业产业开发等灾后重建专题讲座,为灾区提供智力支持。而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年将为川、甘、陕等地震灾区举办三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3年内为灾区培训500名左右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对口支援省市要根据灾区需要,采取办班培训、输出培训、远程培训等方式,为灾区培养卫生防疫、农技植保、民用建筑等方面的实用人才。
    有关负责人强调,对口支援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畅通灾后恢复重建人才服务渠道,支持灾区重建服务场所、购置服务设备,协助做好灾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补充、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抽调相关人员到灾区短期服务;组织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开展面向灾区的服务,收集和提供用人信息,设立专门窗口,举办专场招聘会或网上招聘会,帮助灾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为各类志愿者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