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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行“四个统一”加强县级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分配

发布日期:200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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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分配管理既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本市公务员规范津补贴工作基本结束而事业单位尚未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情况下,我县依据“分级管理、总量调控、有效激励”的基本原则,采取“四个统一”的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今年县级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分配的规范管理。一是统一发放项目,将工资外发放项目统一归并为节日补贴、职务补贴和绩效补贴。二是统一总量调控。采取“限总量、限增幅”的方式,确定总量调控线,以此核定2008年各事业单位工资外年人均发放数。要求各单位在核定的额度内进行发放,可以少发,但不允许超发。三是统一操作程序。要求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县级方案认真组织本系统内各事业单位分配方案的审核、申报,经县联席办综合平衡审定后报县政府审批。四是统一平台发放。建立集中支付平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内、外收入全部通过财政统一支付平台发放到个人银行工资卡。此外,还成立了监督检查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