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储备,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自2006年启动该计划以来,我县组织、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劳动保障、卫生、团委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相关政策规定,推进了“三支一扶”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建立机构,健全制度。成立了县“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崇明县“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暂行办法》、《崇明县“三支一扶”服务单位工作要求》等四个文件,对“三支一扶”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考核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二是搭建平台,强化服务。组织参观崇明博物馆、规划馆,组织开展“生态崇明”摄影比赛、“迎中秋、庆国庆”联谊活动、支扶宣言征集活动等,激发支扶大学生热爱崇明、建设崇明的感情;成立班委,创建“支扶网站”、“支扶论坛”、“支扶简报”,促进支扶大学生的自我管理与沟通交流。三是明确任务,增强实效。要求支扶大学生在完成支扶岗位工作任务的同时完成“八个一”的任务,即:完成一本记实手册,编辑一份支扶简报,参与一项实事工作,结交一批农民朋友,提出一条合理建议,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提交一篇工作总结,参与一次主题论坛。四是完善考核,奖励先进。采取个人总结与走访座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到每位“三支一扶”大学生所在单位进行逐一访谈,开展年度考核,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按10%的比例,评出优秀支扶大学生并实施奖励。五是落实待遇,提供保障。除按时足额发放市规定标准的生活补贴外,还为每位支扶大学生提供交通补贴。由各支扶单位为其安排好办公场所和宿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并根据本单位经济情况,对支扶大学生给予一定补贴。六是完善政策,留住人才。鼓励他们报考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扶大学生,在报考本县县级、乡镇事业单位时,给予笔试成绩加分的优惠政策,同时也鼓励他们积极申请转聘村官或者延续1年“三支一扶”服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