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以优惠的政策、灵活的机制、良好的环境广泛吸引紧缺人才,为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和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我县近日出台吸引紧缺人才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紧缺人才所指范围。紧缺人才可通过调入、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合作等多种形式来本县长期或短期工作,并鼓励各类优秀紧缺人才以高新技术成果、管理技术等投资、入股。对所引进的紧缺人才在本人及配偶申办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人事档案保管、集体户口挂靠、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条件。对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紧缺、急需人才或录用本县高层次储备人才,经县人事部门认可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可不受编制数额限制。经人事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初次聘任引进紧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对有突出贡献的,优先推荐申报县拔尖人才并享受相应津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紧缺人才,按规定给予租房补助。县政府将设立人才发展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人才的引进、培训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