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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人才服务地方标准开始全面实施

发布日期: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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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发布《北京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方案》,这标志我国首部人才服务地方标准开始全面实施。从4月7日起,北京区域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从事人才服务的机构可开始依照《人才服务规范》、《人才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填报相关表格,进行等级评定。
    据悉,等级评定由北京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委会成员由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有关领导、人事人才专家、标准化专家组成。等级评定按照申请、受理、评审、审定、公示、颁发等级证书六个阶段进行。
    对在2007年获得北京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人才服务标准(企业标准)等级认证的人才服务机构,将本着实事求是、平稳过渡的原则,由机构提出申请,自愿保留原等级不变的机构,由评委会直接核定。对达到人才服务地方标准的机构,直接核发原企业标准对应的地方标准等级证书和标志。对未能达到人才服务地方标准的机构,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在规定限期内仍不能达标的机构,取消其原机构等级,并按照地方标准重新核定。对要求进入原企业标准对应的地方标准更高等级的机构,须按人才服务地方标准的等级评定程序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