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在全国开展了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各地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活动期间,全国共发放各类政策宣传材料 840 多万份;对援助对象进行家访 90 多万人次,为重点援助对象制定专门服务计划 60 多万份;帮助 45 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 2 万多户零就业家庭中的 3 万多人实现了就业。各地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就业援助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各地在就业援助月活动中,积极贯彻《就业促进法》关于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的要求,确定了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范围,制定了专项帮扶计划。同时,结合援助月活动加大《就业促进法》宣传力度。上海市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与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相结合,精心准备了“暖心包”,将“两法”宣传资料及暖水袋、文具、公交票等发放给就业困难人员。云南省在街道、社区和乡镇设立宣传咨询站(点),通过广播、电视、传单、黑板报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印了维吾尔文《就业促进法》和宣传画免费发放,在主要交通站点张贴《就业促进法》百题问答,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开播了为期一个月的就业政策专题宣传。福建省部分地区开展了《就业促进法》现场咨询活动,印制了各类宣传卡等资料免费发放,同时在电视、报刊、就业服务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对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
二、结合抗灾救灾工作,及时开展就业援助。就业援助月期间,南方大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冰冻雨雪灾害,影响了援助月活动的正常开展。许多地方在条件十分恶劣的情况下,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对受灾害影响严重的困难对象积极提供就业岗位,给予重点援助,最大程度的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安徽省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动员他们提供更多的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黄山市组织 30 多家规模较大的用工企业深入到县(区)招工,为受灾较重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江西省组织慰问小组进行走访慰问,看望家庭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的困难家属、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利用 12333 咨询电话,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以及他们的家属提供援助。
三、采取多种措施,巩固零就业家庭援助成果。在 2007 年“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部分地区积极探索建立零就业家庭的动态管理机制,基本实现了“发现一户、援助一户、解决一户、稳定一户”的目标。广东省、湖北省为巩固援助月活动取得的效果,通过电话、上门、座谈会等形式,对就业困难人员接受就业服务的情况进行回访,听取他们的意见,同时对重点帮扶对象就业状况进行跟踪服务,形成长效机制。安徽省组织各地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查看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稳定状况、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摸清其生产及生活方面亟待解决的困难等。山东省对新出现的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进行精细分类管理,对特别困难且就业愿望迫切的,在就业服务系统、街道、社区平台开展“手拉手”帮扶活动。湖南省还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参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提供 1000 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及相应的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补贴。
四、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自身特点,各地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积极促进援助对象实现就业。黑龙江省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大、身体弱、技能低的特点,专门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的空岗调查,动员用人单位提供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招聘会,进行就业岗位对接。同时,主动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清岗腾岗,集中开发落实一批清理冰雪等专项公益性岗位,提供给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江西省大力开发社区托幼托老、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通过召开日常招聘会、专场招聘会和送岗位上门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体落实就业岗位。湖南省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对那些自身已经努力,但确实不能适应推荐工作岗位要求,或因家庭原因对工作岗位有特定时间、地域限制,并经过多次帮扶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集中进行兜底安置。
五、组织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为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能力,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各地在提供岗位援助的同时,加大了开展就业培训的工作力度。浙江省组织开展了以“技能培训进村社”、本地农民技能培训班等为主题的各种培训活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愿望开设了 20 多个培训项目,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进并举。甘肃省开展了以“创业甘肃”为主题的创业促进就业活动,把创业培训作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催化剂”来抓,组织援助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 GYB 培训,采取小额担保贷款、做后续服务等方法,积极帮助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组织开展电工、电焊工、美容美发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培养创业意识、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创业技能、设计创业可行性计划书、预测分析创业成功率等,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山西省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确立一批技能培训项目,为失业人员提供具有“短、平、快”特点的“家政服务员”、“家庭钟点工”等短期就业培训,增强了他们就业的主动性和就业技能。
六、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各地在援助月活动中,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山东省重点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印发一份《就业促进法》明白纸、建立一份服务台帐、制定一份操作性强的援助方案、提供一个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条件的就业岗位、提供一次免费培训机会、开展一次落实扶持政策走访等。济南市开展了以“伸出一双手,温暖一颗心”为主题的“爱心认助”活动:有就业需求的困难人员,通过与所在县(市)区劳动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提供自己的就业愿望;有意献爱心、提供岗位或进行捐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认助,直接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吉林省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均设立了就业援助月服务窗口,为援助对象提供“一站式、零距离”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贴近群众、便利群众的优势。同时,深入开展“无障碍送服务到家门活动”、千名下岗失业人员上岗洽谈会和媒体见面会等,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跟踪援助。云南省在社区设立就业援助服务窗口,采取从领导到工作人员分片包社区包援助对象的办法,实行办证办事和就业援助一体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