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考虑采取建立健全提高中低收入劳动者工资的分配制度等四项主要措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正和谐。”这是中国劳动学会会长华福周在“2008(第五届)中国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提出的重要见解。
本届论坛于2008年5月22日至23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职业》杂志社和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政府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和来自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台湾知名咨询公司的专家学者,以及各地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高层管理人员近300人,围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主题进行了研讨。中国劳动学会会长华福周出席论坛并做重要讲话,山东省副省长郭兆信莅会并致辞。
华福周指出,近年来,我国政府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政新理念,采取多项举措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分配秩序,调整分配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明确了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二是收入分配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各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三是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收入结构呈现出多元化趋势。
华福周指出,在充分肯定改革成效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收入分配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降低,劳动报酬比重逐步下降。二是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缓解。三是收入分配制度尚不完善,其中突出的是企业工资制度不健全,此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也需要继续改进。
华福周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正和谐,必须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收入分配领域的几个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按劳分配与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企业自主分配与平等协商共决的关系;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可考虑采取以下四项主要措施:
第一,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法律法规建设。重点是加快工资分配法律法规建设。国家有关方面正在加紧研究制定《工资条例》,这是在《劳动法》基本原则指导下,完善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举措。
第二:建立健全提高中低收入劳动者工资的分配制度。首先,做好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研究和政策准备工作。其次,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再次,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第三:继续深化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为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奠定微观基础。
第四:完善政府收入分配管理体制和宏观调控体系。
本次论坛对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取得了共识,即:继续坚持按劳分配原则,通过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共决、政府监控指导”的分配体制,在有效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规范、指导、调控和监管,采取多项有效措施,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实现公平分配。
邱小平、姚洪杰、曾湘泉、苏海南、吴德贵、杨河清、林泽炎等我国收入分配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分别在论坛上作了主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