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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圆满完成2008年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

发布日期:200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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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县乡(镇)两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日,我县圆满完成2008年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13个乡镇推出事业单位岗位95个,最终招录各类人才91名。包括本科生25名,占27.4%;大专生60名,占65.9%;高中(中专)生6名,占6.7%。平均年龄31岁,其中:35岁以下64名,占70.3%;36岁至40岁23名,占25.2%;41岁至45岁4名,占4.5%。
    近年来,由于乡镇区划调整、机构改革等原因,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补充一直处于停止状态,人员紧缺、队伍老化等矛盾日益突出。为有效缓解这些矛盾,达到规范招录的目的,今年年初,县人事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确立了“紧缺急需、结构优化、总量控制”的招录原则,制定了《崇明县2008年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录用办法》,经县政府同意后,于4月初正式开展了招录工作。
    本次招录除对原乡镇事业单位的分流人员以及特别紧缺的职位录用条件适当放宽外,学历均要求在大专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对于经过基层锻炼已成为乡镇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则给予了加分优惠政策。招录工作首次举行了统一笔试,457名经审核符合招录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由县人事局组织的统一考试,出考率达到98%。各乡镇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个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并通过建立监督员制度等措施严格面试纪律,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公平。经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了拟录用对象。经过严格的体检、政审、学历证书验证、公示、县人事部门审批等程序,最终完成招录工作。
    此次招录工作的完成,对于乡镇事业单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用人制度,改善学历和年龄结构,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有着积极的意义。除接收国家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及其他政策性安排的人员外,今后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招录都将通过考试的方式实行公开招聘。县人事部门将继续完善考录办法,做好招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使一批素质优秀、业务过硬的人员及时充实到乡镇事业单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                                     
                                      (人才开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