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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加快实施为农服务体制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

发布日期:200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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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和创新相应的为农服务体制和机制,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县编办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的基础上努力探索为农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为推进本县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源泉和制度保证。2007年实施的乡镇机构改革,为乡镇机构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下了良好基础。2008年,为进一步强化乡镇的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职能,又积极与县各职能部门配合,分领域推进相关体制机制的调整完善。一是实施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管理体制调整。基层农业服务中心在推广农业技术,促进我县高效生态农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县编办会同县农委、财政等部门,通过广泛征求乡镇不同层次人员意见,经反复测算论证,认真审核并经县政府批准把原隶属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215名编制及168名农业技术服务人员调整为县农委管理。通过实施农技人员县级统筹,强化了县对基层农业服务机构、队伍、人员的全面建设管理,同时强化了县级财政对基层农业服务经费投入。二是实施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水利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理顺各乡镇水务一体化管理关系,协同县水务、财政等部门,对本县乡镇水务管理体制调整方案进行反复研究论证。按照“管养分开”和“事企分离”的原则,比照兄弟区成功做法,结合本县实际,对机构设置布局、职能配置、经费保障、人员管理考核等提出了新的思路。计划在2009年年初实施完成。三是加强本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眼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这一全局,将管理和服务的中心下沉基层,切实发挥乡镇司法所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作用。四是协同县城管大队,推进本县城市监察管理职能向乡镇集镇延伸,构建了乡镇城管中队机构,明确了职能,以强化新农村村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