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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新特点 探索新途径 努力推动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新发展

发布日期:2010-05-13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2010年05月12日

  

 

   511日到12日,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今年全国 “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总结去年以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劳动关系取得的新成效,深入研究后金融危机时期劳动关系的新情况,分析新特点,进一步落实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新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副省长葛慧君到会并致辞。

   杨志明指出,去年是我国劳动关系受金融危机影响最大、形势最为复杂的一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努力统筹处理好维护职工基本权益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维护了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各地指导企业实行了弹性用工、弹性工资、弹性工时,形成三方合力,构建稳定劳动关系的支撑点。开展 “春暖行动”,推广简易合同,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稳步推进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规范央企高管薪酬,实施 “彩虹”计划,加大清欠力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和调控。深化和谐创建活动,加强劳动标准管理,努力夯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杨志明说,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既有金融领域仍然存在的风险以及其他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问题,更有经济复苏过程中劳动者利益诉求变化引发的新矛盾,劳动关系工作的主要任务将逐渐从保岗位不流失、保企业不倒闭、保工资不拖欠转向提高劳动岗位稳定性、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劳动保护水平。

    杨志明强调,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关系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立足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新阶段,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新要求,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目标,以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增加一线职工工资、改善劳动条件为重点,下决心在推进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上取得新突破,在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和根治欠薪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促进实现体面劳动上取得新进展。特别是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方面,要重点解决好 “大”和“小”的问题。解决 “大”的问题,主要是要进一步规范大中型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推动劳务派遣用工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解决“小”的问题,主要是要推进小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要重点解决好“高”和“低”的问题。解决 “高”的问题,主要是要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解决“低”的问题,主要是要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竞争行业、私营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在促进改善劳动条件方面,要重点解决好“差”和“缺”的问题。解决“差”的问题,主要是要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国家劳动标准,增加劳动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解决“缺”的问题,主要是加快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对改善劳动条件急需、目前仍然缺失的劳动标准加快制订,对需要完善的标准抓紧进行修订。

    杨志明要求,突出重点,稳中求进,进一步落实今年的5项重点工作。第一,积极稳妥推进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把加强指导服务与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结合起来。第二,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调节高收入与提高低收入结合起来。第三,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把扩大制度覆盖面与提高协商实效性结合起来。第四,进一步加强劳动标准管理工作,把维护职工权益与服务企业发展结合起来。第五,继续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把扩大创建范围与提高创建水平结合起来。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平台建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分管劳动关系工作的相关负责人、部分部委、中央大型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