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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的有效探索

发布日期:20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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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既关系到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败,同时也是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强烈呼唤。当前,中国的改革进入全面推进的攻坚阶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正成为关系改革全局的重要一环。

    近些年来,各级各地政府一直在努力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然而,从实践来看,个别地方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的问题:有的重概念,喊口号,而没有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有的领导重视时抓一阵,领导走了就没了声息;还有的地方不乏亮点,但形不成体系。反观云南的实践,他们踏踏实实,出实招,几年一步一个脚印,不哗众取宠,不追求形式,一年一个台阶,老百姓反映政府干部态度好了,办事快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探索之一,强化问责监督。政府自身建设某种程度上是自己给自己“戴紧箍咒”,是“革自己的命”,实行起来,阻力在所难免。为了让制度落实,让承诺兑现,让人民满意,云南省建立行政监察系统,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建立服务承诺践行通报制度,以“铁面”问责推动政府自身建设。只有问责落到实处,政府自身建设才能摆脱作秀的嫌疑。2942名干部被问责,其中1800多名领导干部,动了真格自然就能见实效。该问责的问责了,反映的事情解决了,投诉的问题处理了,政府自身建设的航船在人们期盼中缓缓起航。

    探索之二,建立长效机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职能转变不到位、行政机关不作为、效率低下等“顽疾”非一朝一夕就能根治。每年抓住一个新主题,自身建设需要一以贯之地引向深入,这两者乍一看有些矛盾。云南省建立了联席会议,根据每年的主题涉及部门不同,调整联席会议的参与单位,有效解决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不重视就不抓的问题。尽管推出新主题,但上一个主题并不到此为止。在建设责任政府时,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巩固延伸;在推行阳光政府的同时,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在建设效能政府时,阳光政府的四项制度也逐渐转化为政府工作的一种程式和规范。正是在这种相互衔接、交替推进中,云南省政府的自身建设渐入佳境。

    探索之三,健全制度框架。针对突出问题,推出针对性强的制度,再辅以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实行中又不断完善监督措施。法治政府规范政府行为,责任政府让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知道如何担当责任;阳光政府让政府行为在阳光下推进;效能政府让政府依法高效……从理念到实践,从组织到实施,从领导到监督,云南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包罗了服务型政府的方方面面。在这一全方位的政府自身建设过程中,群众逐步参与了政府治理,在“权力小了、审批少了、服务意识强了”的进程,见证着、满意着。

    让人民满意,政府永恒的主题。云南用政府自身建设的探索回答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触及了服务型政府的真谛,值得借鉴。我们相信,有党和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不断努力,有各地卓有成效的不断实践,一个“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服务型政府一定会渐行渐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