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新闻

12月30日集中宣传新《工伤保险条例》

发布日期:2011-02-14
来源:

    为做好新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 (以下简称新《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为下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新 《条例》做好准备,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12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用人单位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工伤保险制度的优越性和新《条例》的主要内容,为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次活动将重点宣传新 《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在维护工伤职工权益方面的修改“亮点”。相关的工伤案例也融入宣传内容中。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气候条件许可的地区,可在人员流动集中的主要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形式的现场活动;气候寒冷的地区,可采取深入厂矿企业、用人单位组织群众和职工咨询活动等,亦可采取广泛张贴宣传画和标语,免费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

 

    《通知》还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实际,高度重视,把新 《条例》的宣传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来抓,做好协调工作。同时要突出重点,将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农民工作为宣传重点人群。

 

     人社部确定了10条宣传口号,用于在主要公共场所、企业单位张贴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