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上海红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3
来源:

上海红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委托招录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和会计岗位工作人员。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是隶属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功能: 收养、安置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失智失能的孤残人员,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护理员或护士岗位12名。

2.会计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护理员、护士: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流程,为孤残人员提供24小时的饮食起居、医疗护理、人文关怀等服务。   

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各类会计凭证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要求应聘人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护理员:中专同等学历及以上,45周岁以下(197711日以后出生),取得养老护理员初级(五级)证书年龄可适当放宽。

护士: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711日以后出生),护理专业,须具有护理学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书。

会计:大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711日以后出生),经济学类、财务会计类专业,须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招聘人员中,若有符合条件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228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315日。

2.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发送邮件(邮箱:yhhr@yhba.com.cn )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④学历证明;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

⑥健康证(申报护理员或护士岗位需要);

⑦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3.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将根据收到报名的个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核的人员将会收到考试通知,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进入下轮面试,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录用

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拟招录人员将在面试后 3个工作日内告知,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相关规定执行,统一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统一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自理。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信息发布以崇明人才网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或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老师

邮  箱:yhhr@yhba.com.cn

联系电话:021-50327063

报名地址:上海市崇明区蟠龙公路1417

工作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骏马村1718号(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附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上海红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2年31  

附件:              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编号:

 

出生

日期

 

 

 

 

入党(团)年月

 

 

全日制学历

 

毕业

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

 

在职教育学历

 

毕业

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

 

专技

职称

 

取得资格时间

 

户口  地址

 

 

 

家电

 

 

 

家庭主要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关系称谓

 

 

 

 

 

 

 

 

 

 

 

 

  

起止年月

学习、工作单位

职务

 

 

 

 

 

 

 

 

 

 

 

 

 

 

 

 

 

 

                               

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若被聘用,单位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应聘人: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