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保洁,从事单位保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单位院内、走道、楼梯、卫生间及实验室清洗、消毒、保洁等工作。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上海市崇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崇明区城桥镇一江路567号1号楼306室)。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有关资格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注意须本人在“承诺人”处手写签名),我单位将对应聘者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请确保相关信息须规范准确填写,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手机号码准确、畅通。
凡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考核测评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择期举行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办理聘用
经综合测评考察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非在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方式,享受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21-69611401
附件: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
上海市崇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