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崇明县行政投诉中心招录启事

发布日期:20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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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投诉工作,崇明县行政投诉中心面向全县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负责人1名。

    一、崇明县行政投诉中心简介

    崇明县行政投诉中心成立于2010年2月,为隶属于崇明县监察局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的主要职责有:负责受理有关本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投诉;参与重大的、突发的行政投诉行为调查;监督公共资源集中交易情况,并受理相关投诉;受理本县范围内12388信访举报的相关电话投诉。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本县县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担任中层以上干部;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二)职位要求

    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0年7月31日 ~ 8月9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报名登记表可从上海崇明政府网(http://www.cmx.gov.cn)下载,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hcmjw@cmx.gov.cn,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其它材料寄(送)至崇明县监察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核及考试

    8月中下旬,县监察局将通过电话形式告知资格审核结果,并组织考试。

    (四)报批录用

    经考试、考核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按本县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68号7号楼103室(邮编202150)

          崇明县监察局办公室

    电话:59622324-8434  传真:59612628

    联系人:李铭敏

 

 

崇明县监察局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