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投诉工作,崇明县行政投诉中心面向全县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负责人1名。
一、崇明县行政投诉中心简介
崇明县行政投诉中心成立于2010年2月,为隶属于崇明县监察局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的主要职责有:负责受理有关本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投诉;参与重大的、突发的行政投诉行为调查;监督公共资源集中交易情况,并受理相关投诉;受理本县范围内12388信访举报的相关电话投诉。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本县县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担任中层以上干部;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二)职位要求
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0年7月31日 ~ 8月9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报名登记表可从上海崇明政府网(http://www.cmx.gov.cn)下载,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hcmjw@cmx.gov.cn,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其它材料寄(送)至崇明县监察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核及考试
8月中下旬,县监察局将通过电话形式告知资格审核结果,并组织考试。
(四)报批录用
经考试、考核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按本县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68号7号楼103室(邮编202150)
崇明县监察局办公室
电话:59622324-8434 传真:59612628
联系人:李铭敏
崇明县监察局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