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基层一线党务工作力量,根据我县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在全县公开招聘12名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相关事宜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基层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爱岗敬业精神;
3、中共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二年以上党务工作、群团工作经历或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工作经历;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书面、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计算机操作运用初级以上上岗证书;
6、身体健康,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或在崇工作满两年以上。
能力素质特别优秀的,报考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数量及需求:长兴镇、横沙乡、港西镇、城桥镇、新河镇、竖新镇、堡镇、陈家镇、东平镇、新海镇各1名,庙镇2名,共计12名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
(三)工资待遇:月工资2000元,并统一缴纳城保。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6日-3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
2、报名地点:崇明县党员服务中心(城桥镇东门路108号201室)。
3、报名材料: 请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报考咨询电话: 69698015
中共崇明县委组织部
崇明县社会工作党委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