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崇明高层次人才紧缺的矛盾,根据我县《关于实施新一轮高储备人才计划的通知》,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储备人才50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工作)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
(《2012年崇明县高层次储备人才招聘职位》附后)
招聘职位及报名表详见“下载中心”
三、报名材料
1、崇明县高层次储备人才报名表(附后)并附1寸报名照片1张。
2:其他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非应届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件复印件(包括任职、职称、执业资格、外语和计算机等级等证书),以及本人的学术、科研和工作成果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有意者请于2012年11月30日之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注: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资格审核、面试、政审和体检等。报名资格确认后,直接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体检和政审情况,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五、其它说明
1、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统一挂靠在崇明县人才服务中心,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聘用合同,聘期最长为三年(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可续签二次)。
2、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录用人员填写的意向职位、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和服务单位的需求情况,将录用人员委派到服务单位(机关、事业、国有企业)。
3、录用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关于实施新一轮高储备人才计划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工资(税前):硕士研究生每月为23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为2650元。另外,每月增发租房补贴500元、交通补贴200元、伙食补贴100元。年度考核合格的发放考核奖,考核奖标准,第一年为3万元,第二、第三年均为3.5万元。
4、户档管理。对储备的非上海户籍人才,一律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对本市户籍的储备人才,在储备期间原则上不迁户口。储备人才在储备内的人事档案统一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保管。
5、人才储备采取边储备、边使用、边“消化”的滚动发展的使用方式。年度考核等次合格的储备人才作为各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主要来源。事业单位有空余编制和招录计划的,在招录考试时对本县储备的高层次储备人才实行加分,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8分,年度考核优秀的笔试成绩加12分,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后,如果所聘岗位与储备人才原从事工作专业相近的,可以不设见习期,直接任职;企业单位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直接录用。
6、对聘用期满未被续聘或未被单位录用的、聘用合同出现终止情形的高层次储备人才,终止《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18号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开发科
联系电话:021-69696363
联系人:胡振飞 施凌燕
邮政编码:202150
电子邮箱:cmxrbj@163.com
网址:崇明人才网http://cm.21cnhr.com
中共崇明县委组织部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