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县宝岛务工人员服务中心
因新媒体平台建设需要,上海崇明县宝岛务工人员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微信制作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招聘微信制作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较好的图文美术设计能力和文字编辑水平,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微信、网页制作维护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三、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对招聘录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通过后,正式与上海崇明县宝岛务工人员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月薪5000元(税后)保底,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另每月根据工作量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奖励金,总额不超过4万元。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17年2月15日15:00(星期三)。
2、报名方式:电话预约—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崇明区城桥镇朝阳门路11号总工会大厦1415室。
4、报名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500字以内,格式不限)、个人作品(网页、微信等形式)。
联系人:范嘉晨 联系电话:13701794715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初试(现场报名)、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1、面试时间根据初试情况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由招录单位负责审核。
3、通过审核后正式录用。
六、注意事项
1、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证件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2、本次报名将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须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本人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崇明区宝岛务工人员服务中心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