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关于开展2017年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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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总体要求,经区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下列13个职位列为今年跨部门交流职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并就报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区有关单位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其他在崇单位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前需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名条件

1.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原单位服务必须满5年;

   3.本年度跨部门交流,除备注为“偏远乡镇岗位”的可以采取提任交流外,其他岗位采取平级交流的形式;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相应的岗位基础知识;

5.参公事业人员报名交流的,须参公满3年且连续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

6.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名交流的,须在行政执法类岗位上服务满5年;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要求

自荐报名的人员须填写《崇明区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自荐报名表》(可通过崇明人才网下载);自荐报名表中应聘职位名称空格内可按顺序最多填写三个职位名称,并表明是否愿意调剂;自荐报名表可由报名人员直接寄送,也可通过单位人事部门转送。

四、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1日至9月18日。

五、邮寄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603室(区公务员局公务员科),邮编:202150,联系人:施雯,联系电话:69699493

六、其他事项

报名结束后,由区公务员局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经轮岗交流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人岗匹配推荐。各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对报名人员的考核测评工作,综合岗位需求、单位实际情况、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因素,确定拟交流人选,并将最终结果汇总反馈至区公务员局。对有关报名人员的交流结果反馈工作由区公务员局主要负责。

 

附件:1.2017年度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岗位汇总表

   2.崇明区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自荐报名表

      附件请至崇明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1